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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0人公告(第二次)

2016-12-02 11:28  |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 、《关于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11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山亭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0人公告(第二次)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2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教育类岗位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6年12月7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6年12月7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12月7日至1998年12月7日期间出生)之间,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均须在2016年12月7日前取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12月7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9:00—12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2月7日11:00—12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strsj.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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