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人公告
2016年广东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8:30至2016年12月13日16:30,报考者应于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9: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海丰县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丰公安工作,经海丰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海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辅警。
1.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 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详见《2016年海丰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3.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雇岗位工作。
4. 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拟雇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5. 年龄要求为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女性要求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
6. 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性质需要设置具体的报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 有吸毒史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人员;
6. 从汕尾市公安机关辞去辅警职位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8:30至2016年12月13日16:30.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身高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如不慎填报错岗位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面试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报考,不得随意更改。
(3)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的考试。
(4)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的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9: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10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以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笔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考生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如有条件要求,还须按相应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1.5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招聘机关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