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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东丽区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9人)(2)

2016-12-06 14:50  |  天津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在笔试考场外张贴公布。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阶段。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三)考察、签协议与体检

  1、考察:进入考察人员由就读学校提供其思想品德与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2、签订就业协议书: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签约的考生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到,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凡要求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凡聘用的“985”院校和“211”师范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三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四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五万元。

  四、本公告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天津市东丽区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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