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27人公告
2016年广东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27人公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建设,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各类机关共选调公务员27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广东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含股级干部,聘任制公务员除外)。其中,江海区人民法院的职位在全国范围进行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三)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30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副科级以上职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寄到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工资科(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11012室,邮编:529040)。
也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jhgwyb@163.com.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通知考试事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每个选调职位均设置了开考比例,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并在江门高新区政务信息网公告。
考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环节将集中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连续进行,其中考试将安排在周末进行。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选调条件的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六、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体检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五)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八、考察
各选调单位组织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
九、转任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商调对象,并由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商调工作将在考察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并终止商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