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聘300人的通知(2)
7、确定人选。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得分百分折算1∶1∶1的比例量化计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8、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办理录用手续。考虑到培养管理的延续性,纳入选调生管理的大学生村官,仍在原乡镇(街道)工作,可继续担任村(社区)两委职务,累计在村(社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11、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作纪律
各地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拔的大学生村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考核获奖证明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和《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联系电话:025-83395353。
附件: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