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安部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本次招录考试以身份证作为唯一身份证明材料。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十二、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请登录“公开招录平台”,按照提示使用找回密码。
十三、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如何进行?
凡报考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须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参加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统一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具体内容可查阅网络公开文件。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面试。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招录单位做个性评价参考。
十四、体检如何进行?
体检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报考人员赴指定体检医院进行集中体检,由体检医院负责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出具书面意见。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如遇体检不合格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检查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招录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岗位的,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十五、对于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何处理规定?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以下且不限于以下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以及各类参考资料,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含坐错考场或座位,且未在开考前主动报告的),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采用各种手段在考试期间传递试题答案相关信息的;
6、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7、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阅卷工作中发现不同人员的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以及同一人员试卷前后笔迹严重不符,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以及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