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系统招聘327名教师简章(2)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6年12月29日(周四)9:00—11:30携带身份证,到相城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 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日期初定为2016年12月3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7年1月13日(周五)起登录苏州市相城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zxc.jse.edu.cn/)、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照城乡搭配的原则,将招聘学校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相应组别后,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幼教、信息技术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人才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和资格复核
根据拟录用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公示前,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一组别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