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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机关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816人公告

2016-12-15 14:41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机关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816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2日-12月17日,笔试:2016年12月25日,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机关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816人公告

  为加强自治州便民警务站建设,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批准,昌吉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816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昌吉州户籍的退役士兵;

  2.配偶具有昌吉州户籍的退役士兵;

  3.配偶是驻昌部队现役军人的退役士兵;

  4.昌吉州行政辖区内公安机关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816名,其中,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45名,占招聘总数的30%;退役士兵571名,占招聘总数的70%。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8.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9.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12日至1998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3.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6年昌吉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2日-12月17日;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2016年12月13日-12月18日;

  3.打印《笔试准考证》:2016年12月22日-12月24日

  (二)笔试:2016年12月25日;

  (三)公布笔试成绩:2016年12月30日;

  (四)资格审查:2017年1月4日-1月6日

  (五)面试:2017年1月11日-1月16日;

  (六)公布总成绩:2017年1月18日;

  (七)体能测试:2017年1月20日-1月21日

  (八)体检:2017年1月26日前完成;

  (九)考察:2017年2月12日前完成;

  (十)公示:2017年2月19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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