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人)(3)
2、聘用阶段
①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②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平远政府门户网站及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③聘用和解聘
平远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期一年,合同期满,平远镇人民政府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原自收自支编制人员聘用后,须放弃自收自支编制身份。
④福利待遇
参加社会保险(按缴费基数60%计算为1154.6元/月,其中单位承担854.8元,个人承担299.8元)
工资标准:2331元/月
五、其他事项
1、因特殊原因造成考试聘用各阶段工作时间变化的,由镇党政办及时作出时间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895007;0876—3895823
平远镇门户网站网址:
http://xxgk.yn.gov.cn/Z_M_004/?departmentid=1473
砚山政务网网址:http://www.yanshan.gov.cn/
附件1: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试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