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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招聘教师148名公告(2)

2016-12-19 14:31  |  北京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笔试

  主要测试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bjft.gov.cn/)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组织专业知识考核。

  (四)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面试

  所有进行完专业知识考核的人员都参加由丰台区教委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丰台区教委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应聘人员须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天内办理完各项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63811035

  监督电话:63811026(区教委监察科)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2016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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