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80名公告(2)
(6)招聘岗位核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和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职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在公告后三天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以上高学历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如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采用面试加考核的形式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信息管理除外),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7)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报名地点:河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延平南街新人民医院路西)
(8)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9)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20日前在“河津人才网”公告。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医生岗位为医学基础课目的相关知识;其它岗位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河津人才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名额与笔试合格人员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可参加资格复审)。岗位名额与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核实身份,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束,在原公告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时间后,在“河津人才网”上公告及电话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各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或能力水平。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形式,其它岗位采取讲答形式。面试成绩须合格(不低于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迟到。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经评委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河津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河津人才网”公示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它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采取面试加考核形式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