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80名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制定方案如下:
2016年山西省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其中:教师岗位40人(全额事业编制),卫生岗位40人(差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闻媒体、河津人才网www.hejinjob.com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3)服务基层人员岗位,按比例已从全市全额事业招聘计划总数中提出,专门组织考试。此次招聘不设服务基层人员岗位。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精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每人报名考试费60元。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