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15人)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关于成立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通知》(顺编委[2011]5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系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和预防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制)。
基本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
3.具有北京市户籍;
4.符合具体岗位设置条件。
岗位一:书记员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工作。
招聘人数:14人。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
岗位二:后勤
主要职责:负责仲裁院后勤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关说明
1.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9日在顺义网城、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才赢天下网站公布;
3.薪酬标准:参照相关行业相近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完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层仲裁大厅(北京市顺义区裕龙花园二街现代学院东北侧)。
四、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