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秀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45名)(2)
(二)考试考核和资格复审
1.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范围及分值:考试范围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参照2016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以及该岗位相应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3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7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xiushan.cqhrss.gov.cn/u/xiushan/)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按拟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岗位要求的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则加试面试。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需当场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则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