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綦江区社会救助人员招聘53人公告
导读:2019年重庆市綦江区社会救助人员招聘5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除外,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受区民政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派遣到綦江区辖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和区民政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计算机操作实测和面试的方式。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从事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入户调查、家庭信息核查比对、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以及特困供养机构管理等为主的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綦江户籍优先;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5、无弄虚作假。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矫正视力0.8及以上。经指定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无色弱色盲、听力障碍、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癔病、瘾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
2.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米60以上,女性身高1米50以上;
3.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材料写作;
5.退伍转业军人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其中退伍转业军人,军龄一年加0.2分,嘉奖加0.5分,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2分,一等功加3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取得社工员证加1分,助理社工师(初级)加2分,社工师(中级)加3分。(注:军人记功和社工职称按最高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 三 ) 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即2019年1月8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 四 ) 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人员;曾在接受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