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教师招聘实施方案(160名)
根据省市关于我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批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2016年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1、全县共招聘教师160名,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140名,在县教体局下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详见附表《2016年故城县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职教中心教师20名,含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3名、财务会计3名、计算机应用3名、机械2名、农学1名、建筑1名、电子电工1名。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部分“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如某“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要求,则该岗位转为普通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详见附表《2016年故城县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户籍要求:限衡水市(含衡水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除外)。截止日期以2016年10月31日之前(含10月31日)有效。故城县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考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含10月31日)。
5、考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无教师资格证者允许报名参加考试,一经录用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的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条件、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1日之前,含10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面试委托异地考官。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6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6日18:00登录“故城县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www.gcwsbm.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流程为:
申请报名号→考生登录→填写报名信息→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择所报考的岗位→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信息确认
(1)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5日,上午为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为2点至5点。
(2)地点:故城县教育体育局。
(3)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网上报名信息表1份。“服务基层人员”须携带服务期满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本人档案查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缴纳报名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按照物价部门文件,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考务费100元,用于考试费用支出。
3、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同一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符合比例要求。减少至最低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比例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