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通辽库伦旗招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公告(55人)
为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的问题,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2016年内蒙古通辽库伦旗招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的要求,通过笔试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岗位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40名,其中:具有执业医师、技师、药师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岗位20人,其中蒙语岗位10人,汉语岗位10人; 应往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10人,其中蒙语岗位5人,汉语岗位5人; 护理岗位10人(必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其中蒙语岗位5人,汉语岗位5人。
三、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库伦旗籍考生(2016年10月1日前迁入,原籍为库伦旗的高校毕业生不受迁入时间限制)。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立志献身卫生事业,服从分配。
3、学历条件:具有执业医师、技师、药师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它岗位要求具有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技师、药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护士资格证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二是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三是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7日
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政审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填写《库伦旗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建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册,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后,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