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1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2月13日,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
一、单位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2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2]33号文件批准、2012年3月31日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2]70号文件同意备案,在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学校代码:14417。
学院自1974年6月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起,历经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院、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先后培养各类学生30000余名,为新疆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曾先后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奎屯市、伊犁州“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4年8月,学院与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了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和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分别成立了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乌苏校区管委会,托管工作进入实质运行阶段。此举促进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了学院发展空间。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占地约1949亩,其中奎屯校区占地1072.8亩,乌苏南、北校区876.45亩。校舍总建筑总面积18万多平方米,学院建有127个校内实训室,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000多万元,建有校外实训基地112个,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
学院现有教职工455人,其中专任教师329人,教授3人,副教授8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05人,在读硕士、博士21人,双师型教师101人。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经济与旅游管理系、传媒艺术系、音乐与舞蹈系、师范教育系、汉语言教学部和公共教学部等10个系部和托管的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2所中职学校,高职高专专业62个,其中常年招生专业40个,五年制专业15个,中职专业28个,各类全日制在校生8350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左右。《旅游管理》和《建筑工程》两个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测量》获得自治区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校内建有建筑力学实验室、酒店前厅接待实训室、客房服务技能实训室、餐厅服务技能实训室,CAD制图实训室、机械原理与设计实训室,汽车修理实训室、电力拖动实训室、无机化学实验室、有机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天平实验室、环境工程实验室、舞蹈练功房、生物园地等一批校内实验(实训)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获批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年内将建成投入使用。
学院设有伊犁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开展40个工种85个类别的鉴定。同时设有伊犁州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承担着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
学院积极与内地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2013年在我院分别设立了西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站和西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联合举办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学院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对口支援教育合作协议,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干部、教师培训,电子商务、物流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学院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学院办成一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为广大学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边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2月13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7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7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