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公告(208人)(3)
(五)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六)考察时,未能交验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其他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引进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二、工作纪律
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面试评审)、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分,对违纪违规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
(一)本次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本《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56-5211751
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0856-5221574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
招聘监督电话: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6-558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