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
2016年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395989698@qq.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应聘者可提供本人简历供单位参考。
2016年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主要承担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以及质量标准研究、制修订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为理化检验、中药材鉴定2个岗位3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凭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属尚在申报过程中的,可暂提供申报材料副本)报名应聘。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4、专业技术资格。按2017年2月20日前取得并聘任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395989698@qq.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应聘者可提供本人简历供单位参考,内容包括研究生毕业课题或工作期间所研究的课题、发表的论文,论文须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作者。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向通过资格初审者通知考试有关安排并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及专业岗位相关的知识。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应聘中药材鉴定岗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职称证书。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