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监察室:0571-86929275;
2、浙江省水利厅驻厅纪检组:0571-87815098,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626;
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122(陈老师)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