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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86名简章

2016-12-29 15:2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86名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7年,淮安市计划选聘8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三种类型:

  (一)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计划45名,其中清江浦区2名、淮安区8名、淮阴区5名、洪泽区6名、涟水县6名、盱眙县6名、金湖县3名、淮安工业园区3名、淮安苏淮高新区(淮安盐化新区)3名、淮安生态文旅区(淮安生态新城)3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

县区
村(社区)党组织
工作岗位
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
清江浦区 1 1    
淮安区 2 2 2 2
淮阴区 3   2  
洪泽区 2 1 2 1
涟水县 4 2    
盱眙县 2 1 1 2
金湖县 3      
工业园区 2 1    
盐化新区 2   1  
生态新城     3  
合计 21 8 11 5

  (二)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13名,其中清江浦区2名、淮安区2名、淮阴区2名、洪泽区2名、涟水县2名、盱眙县2名、金湖县1名。

  (三)通过实施驻村实习村官计划选聘(原“985”高校村官工程)28名,其中淮安区7名、淮阴区5名、洪泽区12名、盱眙县2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3、报考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不限;

  4、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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