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师资水平,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5名全额事业编制农村小学教师,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2016年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共分2个岗位,招聘名额为25名。具体为:
岗位 代码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要求 |
1 |
管村中心校 |
小学语文 教师 |
1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 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2 |
下迪中心校 |
小学数学 教师 |
13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 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稷山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稷山县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7日以后出生,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稷山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三)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笔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笔试内容均为语文、数学两部分,测试以初中知识和高中基础知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