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临汾侯马市招聘教师公告(100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侯马市2016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6】358号),经侯马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为侯马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山西省临汾侯马市招聘教师公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类类同。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1月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如无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受聘后须在一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须达到二级乙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