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翼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47名)
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翼城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翼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西省翼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专业(含方向)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不含高层次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8:00至2月22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翼城县汇丰学校。
2、资格审查
①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填写报名表时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严格按招聘岗位计划表所列名称规范填写。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完整的《翼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同底3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③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③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⑤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⑥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⑦本县所有全额、差额供养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