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奇台县委政法委选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2017年新疆奇台县委政法委选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26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相关资料。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奇台县委政法委选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加强县委政法委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现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
一、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疆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 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 中共党员和从事法律工作者优先;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奇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