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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人公告

2017-01-06 15:55  |  青海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22日,公安部初定全国统考时间为2017年2月下旬。考试主要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人公告

    一、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待遇。

  长期以来,青海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为青海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青海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担。热忱欢迎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强、符合招收条件并自愿投身到消防部队建设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通过选拔光荣入警,为青海消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7年我单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名,其中男生18名,女生2名。报名对象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学科门类和专业报名,相邻专业或其他专业不得报名。

  (一)男生

  1.哲学类,哲学专业1名。

  2.法学类,法学专业1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

  3.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2名、新闻学专业1名、网络与新媒体专业1名。

  4.理学类,应用心理学专业1名。

  5.工学类,材料化学专业1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名、通信工程专业1名、信息安全专业1名、土木工程专业1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1名、安全工程专业1名。

  6.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2名。

  7.管理学类,财务管理专业1名。

  (二)女生

  工学类,通信工程专业1名、信息安全专业1名。

    三、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二本以上(含二本)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规定。男生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158 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

  4.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为24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2.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大(中)专起点的本科生、预科生;特招毕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生。

  3.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及以上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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