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2人公告(2)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和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
近期,市里将发布《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本公告未尽事宜(报名时间、办法、岗位信息及要求等)将在《简章》中予以明确。公开招聘的具体规定款项以《简章》中的规定为准。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taks.tars.gov.cn/Article/ShowInfo.jsp?articleid=4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