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76人公告(3)
八、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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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dzkfq.com/n25300384/n25301039/n25301066/c2790251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