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事业单位广元市剑阁县医院招聘医疗人才公告(39人)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建成“美丽剑阁幸福家园”,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和《剑阁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剑委办〔2016〕139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四川事业单位广元市剑阁县医院招聘医疗人才公告
一、引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39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在剑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