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为周口市公安局招聘100辅警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
3.报名地点: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西段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人力资源部。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6.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需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大专以上学历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到岗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聘用,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工资标准根据周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规定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