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为周口市公安局招聘100辅警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由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为周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为周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文职辅警40名(30名男性、10名女性),勤务辅警6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周口及所属县(市、区)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1日至1999年1月11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传染性疾病等。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校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纪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