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75名)
因司法工作需要,长葛市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75人,主要负责庭审记录、送达、文字处理、内勤等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长葛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长葛市人民法院(http://cgsfy.hncour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
2.报名地点:长葛市人民法院南大门西门岗内。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长葛市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专用网站予以通知,持身份证于1月18日到长葛市人民法院南大门西门岗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