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福山区教育管理岗招聘20人公告(3)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的1.5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在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德的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体检考察人选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均使用学校教师事业编制,统一分配工作,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就业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及烟台市福山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535—6356312
监督电话:0535—6356512
附件:1、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相关证明材料样本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福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tfushan.gov.cn/wMcms_Board_News.asp?ID=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