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招商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教育、卫生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德州市晶华路1号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法楼七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招聘简章附件下载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招商岗位的,需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方法。
面试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每组30人抽签决定面试分组,不足30人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一个岗位分多个面试组别的,平均分配每个组别进入笔试人员名额。面试后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笔试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1、个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