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市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86人公告(3)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范围人选。教育类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选,考察、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附件: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qyxrsj.gov.cn/n612767/c447494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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