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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2017-01-23 14:24  |  莱芜市人民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6日,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2017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校,先后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院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全国高职院校“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永久秘书处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等。现占地839亩,建筑面积26.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设有8个系,3个二级学院,18个研究所;建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江河湿地生态研究院)、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2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现有招生专业37个,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采取与省里同步笔试,与莱芜市事业招聘同步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录取聘用的组织形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截止到2017年2月13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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