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公立医院改革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文件规定,按照市直公立医院工作需要,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2017年度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的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本科岗位的报名、笔试工作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同步进行。面试在市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本科岗位的报名、查询、网上审查、和缴费方式等相关要求见《2017年菏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内容。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2月18日16:00
审查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2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应聘研究生岗位人员,应于2017年2月13日至17日到招聘单位人事科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并在学信网打印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