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医科大学招聘111人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面试、能力测评,教师岗位考试方式是初试+面试,其余岗位是初试+面试+能力测评。具体详见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初试
根据岗位特点,要求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岗位通过试讲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科研能力;其它岗位(含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岗位)通过笔试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成绩。
(二)面试
教师和教辅岗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它岗位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及进入能力测评名单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能力测评
除教师岗之外,其余岗位根据初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5分。能力测评成绩低于75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能力测评×20%.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能力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有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教师岗位如初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余岗位如初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于能力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具体请留意通知。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7年3月1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在湛江、东莞两校区均有招聘计划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的意向,安排定岗校区。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1(广东医科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广东医科大学监察处)
附件:下载全部附件↓
1.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广东医科大学
2017年2月6日
本文来源: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zbgg/201702/60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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