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天水麦积区选拔(借调)乡镇干部到区国税局15人公告(2)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在参加面试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及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的有关要求,确定选拔人员。
六、公示
根据选拔结果。拟选拔人员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借调手续,到岗工作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938—2736591 2736640
监 督电话:0938—2650190
2017年甘肃省天水麦积区选拔(借调)乡镇干部到区国税局15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15日。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