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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滨州市邹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0人公告(3)

2017-02-07 17:58  |  邹平教育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资格审查时间请及时关注邹平教育信息网和邹平人才网发布的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方式,应聘人员面对评委讲课,由外地相关学科教师组成听课评课小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考察方式:通过查阅档案、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等形式,对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进入考察范围的及时提供档案以便审查,不能提供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及提交材料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凡有处分且在处分期的不予聘用;其处分期虽满,但属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予聘用。

  在聘用、上岗前一律按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邹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分组,依次自选聘用单位,安置方案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派人全程实施监督。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将陆续在邹平教育信息网、邹平人才网公示。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发布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以防错过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4268073 18754321935

  附:邹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邹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pjy.gov.cn/announce/index.php?keyid=0&announceid=511

http://p.htwx.net/z/1701sdsy/sdsy_880x9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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