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务站辅警200人公告(2)
(二)笔试
1、考试内容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塔城市公安局便民警务站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命题)。
3、笔试语种:汉语答题。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考官随机抽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录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体能测试通知单。
2、体能测试要求: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试标准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1500米(男)、800米(女)、4×10米往返跑、摸高三项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为40%、30%、3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综合成绩公示: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30%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并填写《2017年塔城市公安局便民警务站招聘辅警政审表》。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7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务站辅警20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26日起(节假日不休息),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