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公安局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
2017年深圳公安局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2月17日(邮寄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在深圳市公安局网页另行通知。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转(调)任人民警察试行规定》、《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 选调条件
(一)现属深圳市外公务员或市内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须任科员以上职务;现属深圳市内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详见附件4);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已经进入工作程序的终止程序:
1.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记过(含)以上和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将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发布。
(二)个人报名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2月17日(邮寄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可通过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深圳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承诺”一栏须由本人签名);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任现级(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如年度考核表因缺失等情况无法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7)本人签名的知情同意书(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8)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
(9)职位要求其他条件的材料。
4.邮寄方式只接受邮政EMS邮寄,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916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67.联系人:曾警官,0755-84465055.
5.电子邮件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材料分别扫描后发送,扫描件(建议用PDF格式)发送至zzbrsc02@szga.gov.cn.
(三)资格初审
深圳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深圳市公安局网页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在深圳市公安局网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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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采用百分制,A、B类职位均采用同一套笔试试题,题目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拟定。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将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