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阜阳市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261公告(3)
(四)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的应考人员,我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对于总成绩相同,并列达到入围分数而超过医院岗位计划数的人员,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排序,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客观题多选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的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专业毕业生除须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毕业年限放宽的须提供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工作六年以上(含六年)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对资格审查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双方达成意向后签定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唯一确定招聘科室的医疗、护理、行政等岗位,医院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及实际工作表现调配使用科室。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考试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对报考人员加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凡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和除名处理的人员终身不得到我院应聘。
我院在法律范围内对本招聘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558-3010019, 0558-30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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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