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辖区交警大队招聘文职人员100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和阅卷评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三)体检、政审。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城管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而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由城管委对政审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区就业局下属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并组织被聘用人员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单位上班,工作期间自行解决食宿问题。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一)文职人员按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每人每月为2500元;绩效工资研究生定为七级三档,大学本科定为七级二档,大学专科定为七级一档,岗位等级工资最低档按基础工资的25%计算;岗位等级工资同级档差按3%逐年递增;岗位等级工资级差按下一级岗位工资最高档的10%递增。
(二)新聘用的文职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增加岗位等级工资。
(三)年度奖金发放: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一次性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1000元,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奖励500元。
(四)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年工资总额缴纳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市城关区人社局和区城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475104(城关区人社局)0931-8430700(城关区城管委)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辖区交警大队招聘文职人员10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2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