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2)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园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技术岗按70%折合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内容:①专业理论测试(20分),以答辩的方式,提问或阐述相对应的专业理论知识;②语言表达能力(20分);以试讲的方式,进行15分钟的专题讲课;③技能操作(60分),以综合测试的方法,主要是考核教师基础能力包括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处理能力、相应专业等的操作能力。
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招聘领导小组、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30%+面试×70%=10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安装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根据总成绩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学校综合办公室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校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园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综合办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安装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2017年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3月2日(工作日)。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分,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