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精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2)
㈣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
3、面试语种:汉语
4、考生需在正式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2017年3月4日公布。
㈥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相同岗位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阶段。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日内提出,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到指定的二甲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2017年3月5日-6日。
体检结果拟于2017年3月7日公布。
㈦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㈧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精河县新招聘事业单位干部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2、聘期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精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专业测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四、监督及要求
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7638239
监督电话:0909-5335280(精河县纪检委监督电话)
五、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精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www.xjjh.gov.cn)发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017年新疆精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笔试时间:2017年2月27日。面试时间:2017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