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湖南省邵东县委党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员公告(2)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面试全部职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且不少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12日。
3、成绩合成: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试教)均为100分。按笔试占60%和面试(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县委党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被学校留级处理或者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吸毒史和超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国家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一次,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739-2689136(邵东县人社局事管股)
0739-2912886(邵东县委党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739-2689156(邵东县人社局监察室)
0739-2912885(邵东县委党校纪检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