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3)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职位简介表对面试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职位简介表对招聘考试总成绩构成比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wjrsj/)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应聘区教育局所属中专、职高教师岗位(招聘岗位代码“072”-“096”)的人员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新录用人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2。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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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一).xls
2.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二)(苏信学院、区教育局所属中专、职高招聘教师岗位).xls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