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6名)
本文是2017年四川省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四川省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分别为甘孜州部分州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县属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名额为286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7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甘孜州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招聘。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州属事业单位和县属事业单位面向四川省招聘(要求考生本人正住户籍2017年3月31日前在四川省);
2.乡镇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四川省招聘,部分岗位仅面向甘孜州招聘(要求考生本人正住户籍2017年3月31日前在甘孜州)。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学历(色达县乡镇事业单位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且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